我笑着松开手,心里是前所未有的踏实。
是啊,放学了,这里会充满孩子的欢笑。而我的世界,有他在这个充满童趣和香气的小小王国里,就再无所求,也再无所惧。
看着大大零食铺下一行小一点的标题写着“兰老师零食铺”的招牌在阳光下泛着温和的光泽,看着他在店里,被一群举着零钱、叽叽喳喳如同小鸟般的小学生围住,耐心地找零、推荐新零食,脸上带着一种纯粹的、放松的笑意,我偶尔会陷入一瞬的恍惚。
兰俊宇,正经的师范院校毕业,做过备受学生欢迎的体育老师。让他守在这个小小的、主要顾客是孩子的零食铺里,会不会……太屈才了?
这个念头还是偶尔会冒出来。但我知道,不是这样的。兰俊宇这个人,或许从来就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“鸿鹄之志”。他想当老师,早就实现了,并且做得不错。他家庭条件优渥,自己名下也有资产,说句不夸张的,就算从此躺平,他也能过得舒舒服服。更何况,还有我在。我的工作收入足够支撑我们不错的生活,我从未怀疑过自己“养他”的能力和意愿。
他比我大九岁。这个年龄差,在激情褪去、生活归于平淡后,还是会让我有些忧虑。我怕时光走得比我快,怕我不能陪他足够久。所以,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注意自己的身体,规律锻炼,健康饮食,定期体检。我想拥有足够长的、健康的时光,能精力充沛地和他一起折腾,一起慢慢变老,一起从“赵无忧和兰老师”变成“赵老头和兰老头”。我要的,是同步的白头偕老。
他喜欢孩子,这很明显。不然当初也不会选择去小学当老师。他的严厉和温柔,在孩子们中间很吃得开。
关于孩子的话题,是我们之间一道更深、更复杂的涟漪。某天夜晚,我们相拥着闲聊,我忍不住问出了那个盘旋已久的问题:“兰老师,选择跟我在一起,这辈子可能就没有自己亲生的孩子了……会不会,偶尔有那么一点点后悔?”
他沉默了一会儿,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或者要嘴硬时,他却轻轻摇了摇头,把脸更深地埋进我胸口,声音闷闷的,却清晰:“后悔什么……我这样的,不去祸害人家女孩子就是积德了。至于孩子,”他顿了顿,“代孕是违法的,我可是守法好公民。”
我被他那句“守法好公民”逗得想笑,又心软得一塌糊涂,抱紧了他。“那……等我们各方面条件更成熟稳定了,去领养一个?给你玩。”我试探着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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