·承认为Si者十七年故交,称周铭曾想“公开某些材料”。
·谢检察官表示,自己以法律角度劝其慎重,建议通过正当渠道申诉。Si者尚未告知材料具T内容。
·其言:“作为检察官我已尽责提醒,作为朋友我依然无法理解他的选择。”
·谢执无作案动机,无作案时间案发时段在司法部值班,有签到记录。
---
四、外围协查说明
本案调查期间,为核实Si者Si前行踪轨迹,对相关场所进行了常规外围走访。走访范围包括:泰山学院社会分层研究院、云端集团总部外围区域、司法部公共接待区。所获信息与三名关联人陈述均无矛盾。未发现新证据。
---
五、对“nV娲”关键词的说明
周铭在Si前语音日志中提及“nV娲”一词。经技术部门核查,此为天穹系统底层代码中一段历史注释,系工程团队在系统建设初期引用的神话典故,意为“构建秩序”,与本案无关。
Si者对此词的过度解读,与其对“优化算法”的错误理解一脉相承,属个人认知偏差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